发布时间 | 2025-04-03 | 项目标号 | 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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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附图及附件名称: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附件及附图一份。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用地用海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号)有关要求,本项目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用地,不需申请办理用地预审,直接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
项目拟选位置:顺义区新城第7街区
"nydmj":"2***0.**平方米
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市政市容建设服务中心
拟建设规模:总长度***.6米
"fzjg":"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顺义分局
项目建设依据:《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十六条
发文号:****规自(顺)预选市政字****号
"bllx":"交通
项目名称:顺义区顺福路(林河南大街-林河大街)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
查看全文>> 服务热线:400-788-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