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招标公告 >关于《惠州市众鑫发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改性塑胶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审批项目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4-15 项目标号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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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局拟批准《*******公司改性塑胶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年4月**日至****年4月**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阳区淡水街道南亨西路**号,邮编:5注册后查看1

  联系电话:****-3注册后查看1

  传  真:****-3注册后查看1

项目名称

*******公司改性塑胶粒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

镇隆镇大光村石板岭工业区9栋

建设单位

*******公司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年产改性塑胶粒***吨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一)项目不得擅自外购废旧塑胶从事产品生产。

(二)项目冷却用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浓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三)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惠阳区镇隆镇第二净水厂处理。

(四)项目须配套建设生产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2-****,含****年修改单),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厂区内NMHC无组织排放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五)项目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8-****)2类标准。

(六)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工业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排放。产生的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抹布及手套、废过滤材料、废干式过滤器滤芯、水喷淋浓水、废活性炭等须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7-****)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进行管理,及时交由具备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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